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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以该留置财产并非债务人的财产为由请求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这个第三人是谁?

2023-06-27 16:4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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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 16:59

同学,您好,比如甲借用乙的电脑,不慎将其损坏,甲将该电脑送丙处维修,丙对甲产生维修费债权1000元;此时,若严格将留置权的标的物限定为债务人的动产,则丙对该电脑将不享有留置权,如此对丙的债权实现不利。所以第三人指的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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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16 追问 2023-06-27 17:44

债务人是谁,是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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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6-27 17:49

同学,您好,债务人是甲,甲欠丙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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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6-27 17:50

第三人是丙,刚才打错了,抱歉,丙实行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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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16 追问 2023-06-27 17:51

吓死我,我还以为假借义的电脑,应该是丙第三人才对啊哈哈哈,老师以后要看仔细点了,不然误导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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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16 追问 2023-06-27 17:55

第三人以该留置财产并非债务人的财产为由请求返还的,也就是丙以该留置财产并非甲的财产为由请求返还,为什么,丙不是已经留置了甲的财产了吗,为什么还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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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16 追问 2023-06-27 18:01

老师,麻烦再搞清楚谁是第三人,我看你也是乱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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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6-27 18:07

嗯嗯,好的,抱歉哈,希望没给你造成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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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6-27 18:12

抱歉,原理是明白的,刚才有点忙,没理清楚,丙实行留置权时,乙主张电脑不是甲的,法院不支持,第一次说的是对的,乙是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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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比如甲借用乙的电脑,不慎将其损坏,甲将该电脑送丙处维修,丙对甲产生维修费债权1000元;此时,若严格将留置权的标的物限定为债务人的动产,则丙对该电脑将不享有留置权,如此对丙的债权实现不利。所以第三人指的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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