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房地产预交所得税会计分录
分享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快乐每一天 发表的提问:
是房地产小规模老项目 2月份预收房款2000万 3月份 怎么交税 给写出会计分录好吗
老师 这样做对吗 房地产老项目 2月份收到2000万预收房款 是不是 A 借 银行存款 2000 贷 预收账款 -预收房款2000 B 3月份 预交税款时 借 应交税费-增值税95.24 应交税费-城建税6.67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2.86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1.9 应交税费 -企业所得税476.19 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28.57 贷 银行存款611.43 C 借 税金及附加 40 贷 应交税费-城建税6.67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86 应交税费 -地方教育费附加 1.9 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28.57 借 所得税费用 476.19 贷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476.19 D 借 本年利润476.19 贷 税金及附加 40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476.19 E 结转收入时 借 预收账款-预收房款2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904.76 应交税费-增值税 95.24 结转成本 借 主营业务成本 1500 贷 开发产品 -商品房 1500
121楼
2023-02-09 19:26:37
全部回复
袁老师:回复快乐每一天对的
2023-02-09 20:17:27
阿文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经济师
4.96
解题: 0.19w
引用 @ 精明的航空 发表的提问:
我是房地产业的,预收的卖房收入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补缴所得税,会计分录怎么做,企业还没有结转过收入,还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吗
补提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2楼
2023-02-09 19:44:44
全部回复
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悦耳的世界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预缴所得税怎么计算
增值税预缴税款的4种情形以及预缴税款的计算 来源:税屋整理 作者:税屋整理 人气:35459 发布时间:2017-08-29 摘要: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方法,税率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征收率用于简易计税方法。此外还有预征率,它是为了解决税款在时间或空间上分配不平衡的问题。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预缴税款涉猎的范围越来越广,加之一部分业务由地税机关委托代...   税屋搜税  百度 www.shui5.cn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方法,税率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征收率用于简易计税方法。此外还有预征率,它是为了解决税款在时间或空间上分配不平衡的问题。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预缴税款涉猎的范围越来越广,加之一部分业务由地税机关委托代征,让很多财务人员措手不及。 下面就为大家梳理下需要进行增值税预缴以及预缴税款的几种类型: 一、房地产开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9.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计税方法的选择,对取得预收款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预缴税款=预收款/(1+税率/征收率)*3% [政策依据]:税总〔2016〕18号公告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第二十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二、建安业取得的预收款及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时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7〕58号 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三条: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税总〔2016〕17号公告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对于取得的预收款和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按计税方法不同区分为: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政策依据]:税总〔2016〕17号公告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财税〔2017〕58号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三、对于异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租业务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税〔2016〕68号: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自行开发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3%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税〔2016〕47号件第三条: (二)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预缴税款的计算: Ø 单位(个体出租住房除外)区分计税方法: 一般计方法: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简易计税方法: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Ø 个体出租住房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政策依据]: ——税总〔2016〕17号公告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四、对于不动产转让业务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十)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预缴税款的计算: 自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非自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政策依据]: ——税总〔2016〕14号公告 第六条 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区分以下情形计算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的税款: (一)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二)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123楼
2023-02-09 20:05:59
全部回复
QQ老师:回复悦耳的世界增值税预缴税款的4种情形以及预缴税款的计算 来源:税屋整理 作者:税屋整理 人气:35459 发布时间:2017-08-29 摘要: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方法,税率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征收率用于简易计税方法。此外还有预征率,它是为了解决税款在时间或空间上分配不平衡的问题。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预缴税款涉猎的范围越来越广,加之一部分业务由地税机关委托代...   税屋搜税  百度 www.shui5.cn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方法,税率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征收率用于简易计税方法。此外还有预征率,它是为了解决税款在时间或空间上分配不平衡的问题。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预缴税款涉猎的范围越来越广,加之一部分业务由地税机关委托代征,让很多财务人员措手不及。 下面就为大家梳理下需要进行增值税预缴以及预缴税款的几种类型: 一、房地产开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9.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计税方法的选择,对取得预收款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预缴税款=预收款/(1+税率/征收率)*3% [政策依据]:税总〔2016〕18号公告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第二十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二、建安业取得的预收款及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时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7〕58号 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三条: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税总〔2016〕17号公告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对于取得的预收款和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按计税方法不同区分为: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政策依据]:税总〔2016〕17号公告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财税〔2017〕58号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三、对于异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租业务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税〔2016〕68号: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自行开发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3%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税〔2016〕47号件第三条: (二)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预缴税款的计算: Ø 单位(个体出租住房除外)区分计税方法: 一般计方法: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简易计税方法: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Ø 个体出租住房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政策依据]: ——税总〔2016〕17号公告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四、对于不动产转让业务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十)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预缴税款的计算: 自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非自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政策依据]: ——税总〔2016〕14号公告 第六条 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区分以下情形计算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的税款: (一)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二)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2023-02-09 20:38:17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8w
引用 @ 可靠的金毛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预交的增值税如何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124楼
2023-02-12 20:46:41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83w
引用 @ ‖▍__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老项目,预收房款180000,应交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附征税,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
既有一般计税又有简易征收的,一般计税同原来一样账务处理。 简易征收的按照你们的核定税率来计算
125楼
2023-02-12 21:14:06
全部回复
‖▍__:回复朴老师 老师,能不能给我写出计算式子
2023-02-12 21:48:33
朴老师:回复‖▍__要根据你们的税率来算的
2023-02-12 22:18:23
‖▍__:回复朴老师 老师,你按照你们的税率给我计算一下吧?我们的税率还有毛利率我都不确定
2023-02-12 22:46:01
‖▍__:回复朴老师 拜托了老师
2023-02-12 22:59:49
朴老师:回复‖▍__你的税率你不确定吗?你问下税局或者12366,然后我给你算
2023-02-12 23:17:55
汪晨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2w
引用 @ 喜悦的豆芽 发表的提问:
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房租出租)会计分录,缴费和计提的分录
你好,计提 借 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缴纳 借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 银行存款
126楼
2023-02-12 21:25:20
全部回复
答疑苏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3.62w
引用 @ 铃子 ——属深圳地区 发表的提问:
老师,这是采用公允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的会计分录。怎样看得出投资性房地产直至处置时,其公允价值变动的部分才需交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你好,处置的时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是税法规定的。
127楼
2023-02-12 21:44:59
全部回复
铃子 ——属深圳地区:回复答疑苏老师 老师,请问哪笔分录是体现需交税的分录?
2023-02-12 22:03:12
答疑苏老师:回复铃子 ——属深圳地区你好,这里分录没体现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2023-02-12 22:24:41
张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24w
引用 @ 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土地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何做,需不需要计提
你好,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128楼
2023-02-13 19:11:29
全部回复
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回复张壹老师 缴税之前还需要先做一笔计提吗?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附加  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2023-02-13 19:33:42
张壹老师:回复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你好 ,不做预提,税金及附加和预交增值税不是对应科目.
2023-02-13 19:47:45
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回复张壹老师 预交的附加税也不需要计提吗
2023-02-13 20:11:38
张壹老师:回复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你好,如果你预交了附加税,直接入账,不计提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2023-02-13 20:22:58
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回复张壹老师 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也不用计提是吗
2023-02-13 20:33:38
张壹老师:回复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你好,不用计提,直接入账,等实际交的时候才计提
2023-02-13 20:53:11
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回复张壹老师 你好,等公司缴纳这笔预缴增值税及附加、土增、印花税,到时候在计提到税金及附加科目吗?
2023-02-13 21:10:52
张壹老师:回复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你好,是的,等正式计算要交的时候的,再计提费用.
2023-02-13 21:21:22
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warm-时光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时,预缴增值税,交不交企业所得税啊?还是等到房子交房确认收入时交啊
你好,需要预交企业所得税的。
129楼
2023-02-13 19:30:21
全部回复
warm-时光:回复立红老师 按25%吗?
2023-02-13 19:50:39
立红老师:回复warm-时光你好,是的,是这样的。
2023-02-13 20:17:31
季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建造师
4.96
解题: 0.01w
引用 @ Angel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收到房管局的公租房回购款会计分录、房地产企业需要交纳何种税种?
房地产企业视同销售,正常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
130楼
2023-02-13 19:56:58
全部回复
靖曦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1
解题: 0.71w
引用 @ luciaying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预收账款预缴3%税款,以及开出发票计提税款,以及抵减3%预缴税款后差额交增殖税会计分录
https://wenku.baidu.com/view/286e8a72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2b.html 您好,请打开链接,希望能够帮到您!
131楼
2023-02-14 20:10:27
全部回复
luciaying:回复靖曦老师 我看了要付费
2023-02-14 20:54:21
luciaying:回复靖曦老师 有免费的吗
2023-02-14 21:11:48
靖曦老师:回复luciaying不好意思,免费的没有,可以联系售前客服咨询相关资料
2023-02-14 21:22:14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84w
引用 @ 段莉莉 发表的提问:
建筑业异地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计提的会计分录
公司缴纳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从工资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132楼
2023-02-14 20:22:09
全部回复
段莉莉:回复暖暖老师 关键是我扣谁的工资呀
2023-02-14 20:58:00
暖暖老师:回复段莉莉你个人所得税,你是个体户?
2023-02-14 21:08:25
段莉莉:回复暖暖老师 不是,是公司,一般纳税人,你的意思是直接进应付职工薪酬就可以了
2023-02-14 21:25:45
暖暖老师:回复段莉莉那直接计入工资就可以
2023-02-14 21:36:28
段莉莉:回复暖暖老师 那这个科目怎么平呢,难道就一直挂着?
2023-02-14 21:46:35
暖暖老师:回复段莉莉计入费用或者额成本
2023-02-14 21:59:53
段莉莉:回复暖暖老师 那企业所得税呢,异地预缴的第二年汇算清缴时需不需要扣除
2023-02-14 22:19:34
暖暖老师:回复段莉莉你汇泉清缴时就可以扣除
2023-02-14 22:34:56
段莉莉:回复暖暖老师 那计提是不是就是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023-02-14 23:02:49
暖暖老师:回复段莉莉你这里我也觉得是企业所得税,但是你自己说个人所得税
2023-02-14 23:19:48
venus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5.11w
引用 @ ?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预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会计分录
考虑时间价值: 借:开发成本-征地拆迁款(赔付的社会保障费现金流的现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倒挤) 贷:长期应付款(每期实际支付的社会保障费之和) 不考虑时间价值的简单做法直接是: 借:开发成本-征地拆迁款(每期实际支付的社会保障费之和) 贷:长期应付款(每期实际支付的社会保障费之和)
133楼
2023-02-14 20:32:59
全部回复
?:回复venus老师 为什么贷方要用长期应付款?
2023-02-14 20:57:20
venus老师:回复?长期应付款是负债类科目,是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购买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2023-02-14 21:27:03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聂鹤 发表的提问:
老师,外地预缴的税款,完税证明上交的个人所得税,怎么做会计分录?谢谢
你好 借应交税费-个税 贷银行存款
134楼
2023-02-15 18:52:00
全部回复
聂鹤:回复玲老师 老师,年底的时候,不用转到本年利润?
2023-02-15 19:25:19
玲老师:回复聂鹤损益 科目转到本年利润
2023-02-15 19:47:01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8w
引用 @ 潇琳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房产公司的预交企业所得税交到国税还是地税?
你好,交到国税的
135楼
2023-02-15 19:07:12
全部回复

微信扫码做题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