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看下文件原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九、关于计算增值额时扣除已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细则中规定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相应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 现在企业自2016年营改增后,印花税企业会计准则中已明文规定计入“税金及附加”,所以仅有的这个文件,也不能规范现在的印花税扣除问题。 现在我们在税法教材中,也找不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不允许扣除的规定。 “营改增”后,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印花税在“税金及附加”中核算,不再体现在管理费用中,但是否可以单独扣除政策不明确。 所以备考时,以教材为准。

老师,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赠送给个人一套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非职工),我之前问了咱们老师还怎么做账,给到的答案是:借:销售费用 贷:开发产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现在是不明白为什么要计入销售费用?因为还要牵扯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等。我查了一下其他资料,一般是出售商品房的时候赠送的礼品,这个礼品的金额是计入销售费用。所以这个房屋赠送的话,应该怎么入账合适呢?其他税费该怎么计算呢?如果是借方计入销售费用,依据是什么呢?谢谢老师耐心解答喔》
老师,请问下面这题是怎么理解? (3)4月接受乙公司委托进行技术开发,合同注明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共计1 0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经费800万元、报酬200万元。甲企业未就该合同缴纳印花税。 (3)应缴纳的印花税=(1 000-800)×0.3‰=0.06(万元)。 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0.06(万元)。 问题一,为什么要减掉800来算印花税? 问题二,那个研发经费不需要加计扣除吗?
请问老师,图片题的答案,为什么印花税也20万也参与计算了呢?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不算印花税的呀?
20. 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转让2022年自建的写字楼,取得含增值稅收入1000万元(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士地增值税计算中为取得士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经税务机关批准 可全额扣除),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9.41万元 (不含增值税和印花税),开发公司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该公司应缴纳的士地增值税为( )万元。 答案中,算不含增值税收入:1000➖(1000➖50)➗(1➕9%)✖️9% 老师我没搞懂这里1000➖50,50为啥要减掉
问题有点长,麻烦老师耐心看仔细看,一共要看两张图片的例题哦~以下是问题: 老师,我不是很明白图一和图二两道题对价外补贴的算法。图一的例题的C选项是“应纳税额为22万”,应该是(100+10)*20%=22万对不对,然后我用图一算c选项的算法带入到图二的例题,图二例题的烟叶税我算的过程是“(88+10)*20%=19.6”,所以我选了D,但答案却是B,也就是88*(1+10%)*20%,为什么这样算呢?什么时候应该加上价外补贴,什么时候应该乘以1+10%,老师可以解析一下吗[嘿哈][嘿哈]
请问朴老师在线吗?请教个问题
高速公路开具的不征税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不?怎么抵扣?
老师好,请问从电子税务局查询到的开具发票和收取发票,这两个数据有关系吗?
老师,一般纳税人,我有人做账按认证抵扣的发票入账,没有认证抵扣的发票等认证抵扣当月入账,我看有人又按进项发的开票月份入账,请问这两种账务处理都可以吗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既然这样,为什么还有利润的产生呢?
老师,印花税的计提和缴纳的分录应该怎么做?
老师,平时会计做外账该怎么做?会计做账的顺序是怎么样的?比如是先做银行流水,把收到的钱和付过去的钱先挂往来,再做收入、结转成本、再做费用…?
请问老师,有相关法条规定,法定节假日期间,不上班的情况下需要支付工资么?
你好老师,请问民办非营利幼儿园要交什么税,要申报什么税啊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计提增增值税和交增值税的分录怎么做?
教材是允许扣的对吗?我没有买教材直接做题了
请问老师这道题说增值税采用简易,是不是证明此项目为营改增之前的呢?
你好,现在教材对印花税规定是属于可扣除的税金。没有再说房地产企业 不允许再单独扣除的话。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属于一般纳税人开发房地产项目应该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但以下三种情形,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百分之五的征收率计税。 第一种情况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有关条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第二种情况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31号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三种情况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