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实发和应付之前的差额主要是公司承担的社保。 借:成本费用-社保,贷:应付职工薪酬 如果社保已经支付,那么只影响应付职工薪酬的发生额,不影响余额,不需要额外调整。以后月份入账按照应付公司入即可。 2.计提工资: 借: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在产品。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按照公司人工成本的归集不同入不同的成本科目。 3.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老师21年计提了没有发放的工资,汇算清缴时已经调增了,账务上没有做任何处理,今年发放是不是直接做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
1、计提工资一直都以实发工资去计提,现在需要如何调整?2、计提工资时可以直接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吗?3、去年做了计提工资,去年没有做发放的,今年汇算清缴之后才做发放,如何做分录?
之前计提工资,现在年底发放工资,一直计提走的是借生产 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预支工资的时候借其他应该 贷银行存款,现在发放工资了,需要结转导致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不平了,应付职工薪酬计提多了,我需要怎样去平账,实在找不出哪的事来了,怎样做账把他平了
去年计提了19000的工资,汇算清缴前发了3900,汇算清缴调增了15100,但是不用补税,那汇算清缴后我还要做什么呢?要做会计分录调账吗? 有应付职工薪酬一直在贷方怎么办啊?后期工资还可以正常计提吗?
上月工资计提:借:管理费用10000 工程施工1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5000 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人工费15000 下月工资发放:借:应付职工薪酬25000 贷:银行存款25000 其中发放工资的时候发现少计提了部分工资,在我该做一笔补计提的分录吗?待补计提后做一笔发放的分录在结转到成本吗?
老师,我们现在业务是a公司进口印度发卖给国企,国企卖给b,a b是同一控制人,表面是买卖实际是融资性贸易,这种a每月给国企开大额发票属于违法吗,风险大吗
老师,电商卖自己生产产品,公司只统计收入数据给我,怎么计算成本呢
去年有一笔钟点工的工资,当时直接做成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当时说员工过几天来拿,但是好几个月过去了,员工也没来拿,现在想把这个账坐回去,让现金和实际相符,怎么做呢
老师,我已做过2025年度汇算清缴清缴。现在补申报了2025年6月个人所得税,改了2025年第四季度的财务报表,系统现在改不了2025年第四年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报表,怎么办?
麻烦问下,本年有处置变卖固定资产,原值减少,在汇算清缴时应该怎么填
老师我填写25年的工商年报 有个海关信息要填写 25年12月刚成立的公司 没有海关信息 但是营业执照里的经营范围有进出口,那年报海关信息里还要填写净利润 这个我是安装12月的资产负债表填写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是怎么计算的?
收到股东投资款的分录
请问分公司亏损,注销的时候如何记账把这部分亏损并入总公司?
老师,工地出意外赔钱了,这部分费用能作为营业外支出能抵所得税吗
假如我计提了2021年7月-12月的工资,当月未做发放工资的分录,我现在(2022年10月)直接做一笔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后面的数额是7-12月计提的工资总额)吗?不需要用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吗?
你好,2021年已经计提了工资,不会影响2022年的损益情况,不需要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冲平应付职工薪酬和银行存款就可以。
好的,像刚刚您说的,从10月份开始我计提工资可以直接用应发工资去计提,之前的就不需要调整吗,因为我之前用的是实发工资去计提的。 每月申报个人所得税中本期收入是填写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呢?
每月申报个人所得税中本期收入是指应发工资。然后扣除社保、其他专项扣除额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出个税。 如果之前的账比较清楚,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没有余额,实际也没有欠员工工资或者拖欠社保。那从10月份起正常计提就可以的。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是否有余额,是查看明细账就可以知道吗?现在我的明细账2021年本年累计那栏余额刚好是7-12月我计提的工资总额,所以我现在只需要做一笔: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后面的数额是7-12月计提的工资总额),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就没有余额,然后我就正常按照应付工资去计提就可以了 是吗?
你好。是这样子的,但有一些细节。完整的计提工资的分录如下,你参考一下: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公司缴纳社保、个税时: 借:银行存款(个人承担社保%2B单位承担社保%2B个税)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老师,这个分录是不是有点不太对呢?银行存款在借方不是增加吗?
哦。对对。不好意思。后两个分录方向反了,以这个为准。 计提工资时: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实发) 公司缴纳社保、个税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个人承担社保%2B单位承担社保%2B个税)
好的好的。老师,给员工购买了一个意外险,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可以在其他这一栏中填写所扣除的意外险金额,后面再备注意外险,可以这样吗?
是的,你的处理是OK的。
假如这个员工应发工资3500元,意外险150元,实发工资就是3350元,那么分录就是: 计提工资:借主营业务成本3500,贷应付职工薪酬3500 发放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3500,贷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金150,贷银行存款3350 这样做是正确的吗?
你好,社保是社保,意外险是意外险。个人社保金因改成意外险。 看你的分录,那员工是不扣社保的吧。
对的 是没有扣社保的
那你的分录是没有问题的。 公司交意外险的时候,借: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金150,贷银行存款150.。就把往来都清平了。
意思就是做完我前面发过去的分录完之后,再做一笔您发的这个分录吗,后面这笔分录是一定要做的吗
后面这笔分录,在公司实际交意外险的时候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