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延缓三个月 又延缓6个月 最后延缓4个月

老师您好,想请教一下增值税申报表填报的问题,就是21年10月份后中小企业不是有个延缴50%增值税和附加税吗,当时我们填30栏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的时候是按25栏期初未缴税额的数额填了,就是比如10月申报2万实际只缴了1万,11月申报表我们也按2万填了30栏,当全部已缴了,这样对吗?
老师请问下 之前我们申报的增值税 附加税等都可以延缓缴纳 (属于制造业中小企业)为啥申报第三季度的时候显示截止缴费时间是2022年10月25日呢?第三季度就没有延缓了 之前不是才出来个政策 在原来延缓的基础上再延缓4个月 我们第二季度都延缓到2023年5月份缴纳去了
请问老师关于22年第17号公告,延缓纳税,比如我们10月份的税11月申报 那就是2月份缴纳是么?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有不对的或者理解不够清楚的请老师指点一下
老师您好,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2022年1-11月份没有开票,企业所得税自报收入共24564.6,但是当时增值税报零,现在税局排查年度所得税收入和增值税数据有差额,我更正了2022年的增值税,在增值税申报表输入数据后显示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我想请问一般纳税人是有增值税免征额吗 2022年12月份我们开了不含税88460.19的发票,缴纳了2365.31的增值税 因为我不知道我更正增值税数据这种操作是否正确 简单来说,就是22年增值税申报数据比所得税数据少了两万多,这两万多为不开票自报收入,按期申报时只填写了所得税数据增值税报零,造成年度所得税数据与增值税不符,所以我就更正申报增值税,且发现补报的两万多数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恳请老师解答!非常感谢!
老师,我有个疑问,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比如我们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300万,但是在第10个月的时候达到了300万以上,就是说第11和12月是亏损的,综合一年未超过300万,那我在年内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00万以上的时候应该按照5%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25%呢?不知道我表达清楚没有呢
个人所得税是生产经营所得
?可以具体一点吗?
你好,就是十月份缴纳的税款在11月份缴纳 第一个延期到2月份 延期六个月到八月份 最后一次延期4个月应该是12月份缴纳
这是等于说10月份的税款次年12月缴纳是吧?
是的是的是这个意思的。
11月就是后年的1月缴纳?
是的 依次类推就行了
实际工作中会这样做吗?好麻烦的感觉
这个政策什么时候结束啊
是啊 第二季度就结束了。
政策什么时候的第二季度结束啊,正常工作会直接缴纳还是真的延缓呢?
就是延缓的政策到第二季度结束了,也就是六月底的有延期,从七月份开始正常缴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