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你这样算是正确的,没问题,但是那个企业所得税的话,得用100万除以1.09乘以2.5%。

老师们,我们是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有些项目资质不达标,所以我们就找有资质的公司挂靠项目,那么我们与被挂靠方企业办结算时要扣除管理费,如果我们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们,那在结算款中只扣除附加税和印花税,但是如果我们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那在结算时还得扣除增值税的部分,我在刚刚交手额会计她是用excel表格把开普通结算的这种项目,按照项目开给被挂靠方多少销项与实际项目成本进项抵扣后的增值税结算,也就是她得用这种办法把每个挂靠的项目单独要计算出需要承担的增值税,先不说她这种计算工作量太大,不知道这么核算是否合理正确呢?
有个问题请教一下,如:今年五月份刚成立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这个月开100万9个点的专票。没有进项税,需要上哪些税?总税款是多少? 我这样算合适没有? 增值税:1000000÷1.09*9%=82586.8 附加税82586.8*12%=9912 印花税1000000*0.0003=300 企业所得税1000000*2%=20000
老师,有两个问题需要请教一下: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交税比预缴税大,这个时候账务处理,计提的时候: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这样分录齐全吗,跟利润分配科目有关系吗? 2、我注册公司的时候租赁合同是做着10平方每月300元的房租,但是从成立到现在没有做租金支出费用,今年开始想每月做个租金费用支出,因为300元不超过500元,附件用收据(写明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名字)这样来作为凭证附件,也没有去租赁备案中心备案和缴纳租赁税,这样合适吗?还是干脆不做租金费用支出会好些?
甲板材制品厂是一般纳税人,因受疫情影响,前几年年销售额在500万左右,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销售收入达到450万(不含税),销售收入60%金额(不含税)可以取得专票。由于经营有方,2021年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现需要购进一批原材料,有两个进货渠道可以考虑。一种是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货,每件含税12元,可以开具专票。一种是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进货,每件含税9元,可以开具普票。甲企业全年共需此种原材料20万件。企业主要业务分为两块,一块是板材制品销售,估计年收入为1600万元,另一块是安装收入,估计年收入为400万元。进项税额估计年总量为2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安装业务基本没有进项。甲企业最近要和一个客户签订100万元的供货合同,现有两种方案:一个是规定付款期限是30天,付款条件是3/20,即20天内付款可以享受3%的现金折扣。一个是主动压低价格,将合同金额定为97万元,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超过20天付款加收3万元滞纳金。假如甲公司请你担任财税顾问,请从以下角度进行税收筹划,并写出必要分析过程。问:甲企业应选择哪家供货商?
甲板材制品厂是一般纳税人,因受疫情影响,前几年年销售额在500万左右,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销售收入达到450万(不含税),销售收入60%金额(不含税)可以取得专票。由于经营有方,2021年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现需要购进一批原材料,有两个进货渠道可以考虑。一种是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货,每件含税12元,可以开具专票。一种是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进货,每件含税9元,可以开具普票。甲企业全年共需此种原材料20万件。企业主要业务分为两块,一块是板材制品销售,估计年收入为1600万元,另一块是安装收入,估计年收入为400万元。进项税额估计年总量为2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安装业务基本没有进项。甲企业最近要和一个客户签订100万元的供货合同,现有两种方案:一个是规定付款期限是30天,付款条件是3/20,即20天内付款可以享受3%的现金折扣。一个是主动压低价格,将合同金额定为97万元,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超过20天付款加收3万元滞纳金。假如甲公司请你担任财税顾问,请从以下角度进行税收筹划,并写出必要分析过程问:甲企业应该和客户签订哪种合同?
收到,谢谢老师,就这些税款在没有其它税了?
好,同学,对的,你这些就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