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六年就销售出去了吗?如果是的话,一六年确认收入。

你好老师,我们在一月份签了个销售合同,2月份收的钱,但货物分了两次发出,6月发一次,8月发一次,期间未开发票,那我要在什么时候确认收入呢?是发货的时候吗?
2021年10月签订5年技术服务合同200万,约定每月提供2次服务,2022年3月份一次性开了合同金额60%的发票120万,同时当月收款120万,如果每月确认收入3.33万,会计分录如何写?
如果合同签订的时间是2021年某一月份到2022年某一月份,确认收入的时候是在签订合同后全额列收,还是按月分摊?
1月有销售合同的实际业务发生 合同期有1年 销售合同是3月签订的,那么印花税的应税时间是什么时候
16年销售的风机,16年签订的合同,23年2月份开的发票 ,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你好,安徽合肥市的,名下有两家个体,一个是查账征收,一个是定期定额的,需要申报经营所得c表吗
您好老师,工资薪金一般是按所属期在当月做计提,要是到了年底12月份计提了12月的工资薪金,1月才发12月工资,申报税的时候费用要调增吗,或者其他调整吗
老师,我想问下我们公司是那种篮球培训的公司,就是刚开始创办的时候盖了一些篷房,但是前期付出去的账上都是预付账款,发票也没要回来直到现在,前面有发票的小部分之前的会计也是直接入了费用,既没有记固定资产也没有记长期待摊,现在账上就没有固定资产也没有长期待摊,只有几百万的预付账款。这样会不会有问题啊
老师你好,2025年红冲2024年开具的230万元的原材料采购发票,请问账务和税务上分别如何处理?我们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规模年报的数据从哪里获取,小规模年报需要报现金流量表吗
@朴老师,我们生产设备,已经销售了,收入和成本已经确认,但是今年客户让拉回来整改,请问这部分整改的费用计入什么科目?如何账务处理?这个整改的金额比较大,请具体写一下实操中比较合理的账务处理
老师您好,请问信用贷款到期了,后面续的话,提供资料与办理时候一样吗?
销售家电,收到的收到的国补怎么记账
给供应商少付了一分钱,这个怎么平账啊
老师,避免电子发票重复入账,除了导出清单,一个个标志出来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吗?
税法是怎么具体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规定:“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本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此前对发生上述情况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本公告规定做纳税调整。”
收入的 四)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上述四种形式的商品销售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第二,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第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四,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