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六年就销售出去了吗?如果是的话,一六年确认收入。

2021年10月签订5年技术服务合同200万,约定每月提供2次服务,2022年3月份一次性开了合同金额60%的发票120万,同时当月收款120万,如果每月确认收入3.33万,会计分录如何写?
如果合同签订的时间是2021年某一月份到2022年某一月份,确认收入的时候是在签订合同后全额列收,还是按月分摊?
1月有销售合同的实际业务发生 合同期有1年 销售合同是3月签订的,那么印花税的应税时间是什么时候
16年销售的风机,16年签订的合同,23年2月份开的发票 ,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11月签订的合同,次年2月支付的款,开的发票,怎么确定收入
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是填写实际的工资还是填写最低基数?
老师 如果我是16年高中毕业 自学考的初级并参加会计工作 23年报考的高起专 26年高起专毕业 那我26年能考中级吗
我想接触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但是在电子税务局上解除关系的地方出现这个对话框是什么意思呢?
支付了广告费,未拿到发票。账务处理,为什么使用其他应收款科目,而不适用预付账款科目
老师 我想问一下考中级是需要专科毕业5年且工作年限5年还是专科毕业只要工作年限5年就可以
收到摩托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款需要交增值税吗
公司对公贷款的利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调出来吗
一般纳税人开出发票是600多条,不同东西的配件,录单必须一个个录吗?可以直接五金配件,然后一个总价,数量全部相加,这样录凭证吗
公司聘请的女员工,年龄已超五十周岁,但她没有领退休工资的,这种算不算是聘请退休人员
计提安全生产费,可不可以每个月按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比例计提?比如这个月按成本比例,下个月按收入比例?
税法是怎么具体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规定:“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本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此前对发生上述情况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本公告规定做纳税调整。”
收入的 四)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上述四种形式的商品销售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第二,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第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四,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