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一种是总公司全全权负责,进行缴纳 另外一种是分公司按照25%在当地缴纳
老师 请问哈 总公司在上海,分公司在成都,今年还未办理汇总缴纳所得税,预计在年末的时候 在去税务局备案,如果总公司在上海已经缴纳了所得税,分公司在成都也缴纳了 所得税,去税务局办理备案后,这个已缴纳部分 怎么处理了?
老师,在上海,请上海熟悉房产税的老师回答一下。公司自用的房产的房产税一般一个季度缴纳一次吗?按自用部分的房产面积占房产总面积的比例 乘以 房产余值 去缴纳吗?上海这个余值比例是30%吗?如果有其中一部分房产是出租的呢?自用和出租两种情况一般都在什么时间缴纳呢?分别都多久缴纳一次呢?
老师 请问哈 总公司在上海,分公司在成都,账务都是独立分开做的,这种 所得税怎么报啊?
老师 请问哈 总分公司一个在成都,一个在上海,增值税都是独自缴纳在当地的,这种情况 分公司的所得税应该怎么缴纳了?
老师:我想问下,总分公司合并纳税,分公司非独立核算。总公司接单,所有员工都是在总公司名下发工资,但是在各个分公司当地给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缴费都是总公司划款,分公司没有其他费用。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做账啊?
老师 请问哈 第一种 是怎么操作了? 是做合并报表嘛?
不需要做合并报表,因为所有公司的账,都是一套账,直接申报就可以的
我们这边 是两套账务,总公司和分公司是独立的两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