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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11月,开专三劳务费发票200万(税额58252.42元),取得劳务公司分包普票200万,预缴增值税时为0,这个在最后结转分录时怎么写?借: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_简易计税58252.42 贷方写啥??

2023-12-08 16:4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2-08 16:44

你是说预缴的抵减吗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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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98 追问 2023-12-08 16:45

开票时做预缴,是0,没缴款,就是最后这笔简易计税要做平,贷方分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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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2-08 16:49

同学你好 借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_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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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98 追问 2023-12-08 16:49

老师,我都没缴,我贷什么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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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98 追问 2023-12-08 16:53

当月开专3劳务费专票200万(简易计税58252.42)开专9发票109000元(销项税额9000元)专9预缴增值税2000元,专3预缴时有分包200万,所以是200万-200万=0元,现在月底结转,我做的分录是 借:销项税额9000 贷:预缴增值税2000 贷:未交值税7000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8252.42 贷??贷什么能把这笔简易计税平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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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2-08 17:02

这个不是预缴的 是你应交的简易计税的 你是不是有简易计税业务的增值税要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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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98 追问 2023-12-08 17:13

你是看不懂吗,我说了半天,我有简易计税,但有分包都扣除了,所以,不需要交这笔税款了,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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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98 追问 2023-12-08 17:18

这个不需要缴纳的简易计税金额是不是直接冲减成本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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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2-08 17:46

贷主营业务收入 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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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698 追问 2023-12-08 18:00

那这样收入不就和系统对不上了,申报肯定比对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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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2-08 19:18

简易计税不像销项和进项一样需要结转,这个不用交就贷营业外收入 如果是免税多做了简易计税少做了收入那就是贷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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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预缴的抵减吗 贷银行存款
2023-12-08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写的
2022-04-13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建筑行业财务的问题,以下是我的回答: 1. 异地预缴税款问题: • 增值税:根据相关规定,建筑企业在进行异地项目时,预缴增值税款确实需要扣除劳务分包额。具体来说,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因此,在预缴增值税时,劳务分包额是可以扣除的。 • 企业所得税:然而,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情况就不同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这里的“实际经营收入”是收入概念,并非所得概念,因此不扣除分包款和其他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所以,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劳务分包额是不需要扣除的。 • 本地交纳税款:在本地交纳增值税时,同样可以扣除劳务分包额,因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减去允许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而在本地交纳企业所得税时,由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基于整个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单个项目的收入,因此是否扣除劳务分包额需要看具体的税务规定和企业的会计政策。一般来说,如果劳务分包额已经计入成本并在税前扣除,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不会再重复扣除。 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问题: • 附列资料(三)的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主要适用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如果存在差额征税的情况,即存在可以扣除的项目(如劳务分包额),并且这些项目符合税务规定,那么理论上是需要填写附列资料(三)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当地税务局的具体要求和指导来确定是否需要填写该表。 • 具体案例: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如果公司开票100万,收到劳务分包公司的发票10万,并且这10万符合税务规定的扣除条件,那么这10万理论上是可以作为扣除项目在增值税申报中扣除的。但是否需要填写在附表(三)中,还需要根据当地税务局的具体要求来确定。如果当地税务局要求填写该表,那么就应该按照规定填写;如果没有要求,那么就可以不填写。
2025-02-26
(1)甲建筑公司在B县预缴的建筑服务增值税=(101.8-40)/(1+3%)×3%=1.8(万元) (2)甲建筑公司在C市预缴的不动产转让增值税=(275-220)/(1+5%)×5%=2.62(万元) (3)甲建筑公司在C市预缴的建筑服务增值税=(154.6-60)/(1+10%)×2%=1.72(万元) (4)甲建筑公司向A市主管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业务(2)销项税=154.6/(1+10%)×10%=14.05(万元) 业务(3)销项税=275/(1+10%)×10%=25(万元)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20×40%+4.2/(1+5%)×5%+20=8+0.2+20=28.2(万元) 向A市主管税务机关实缴增值税=14.05+25-28.2+1.8-1.8-2.62-1.72=6.51(万元)。
2022-11-06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借主营业务成本负数。
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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