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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和公式

2022-08-04 07:1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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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4 07:18

你好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解释】对于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者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这一免税规定。 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3.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4.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计税基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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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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